第一百五十二章 只好以身相许了

随轻风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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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应物并不知道,这次引起的人心震动出乎预料的大,一不留神让他正式在朝廷大佬心中正式挂了号。幸亏为了保密需要,他的筹边策只限于司礼监、阁老与部院七卿中传阅,不然会传得更加沸沸扬扬。

    他再聪明也料不到,自己那便宜新外祖父恰好也在这个时候上疏奏报江南赋税改革的事情,顺便替他表了表功。

    两巡抚的两本奏疏前后脚的出现在朝堂,不经意间起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好像显得某少年秀才内政外事无所不能的样子,给人印象极其深刻。

    在方应物想来,若朝廷同意,他的献策之功跑不掉;若朝廷不同意,那也没什么损失,其他并没有想太多。

    此时方应物依旧过着巡抚都察院、社学、卫学选址处三点一线的生活,rì子很是充实。

    却说在这天,原有的两个旧仓库已经拆完,要先开始修建孔庙。方应物便停了社学课堂,带着六十名社学学生前去参加孔庙奠基。

    [][]    这一行人身穿士子儒衫,成群结队的出现在街头,立刻成为榆林镇城里的一道风景线,引得路人纷纷注目——这大概是榆林城建城以来第一批读书种子了。

    榆林城街道狭窄,但一路所到处,别人都是主动避让以示尊敬。方应物招收的这批社学学生岁数都不大,年轻人多多少少都有点爱现心思,见状更加昂首挺胸,雄纠纠气昂昂的行走在街道上。

    这也是方应物的目的之一。要培养出他们身为读书人的自豪感,正所谓士气也。

    奠基仪式完了后。社学学生便各自散去,方应物则回西城巡抚衙门去。但也有一批学生。与方应物是同路。

    前文介绍过,榆林城西半城多是各种衙署所在地,高级武官也多居住在西半城,所以与方应物同路回西城的学生多半都是高级武官子弟。

    方应物虽然竭力维持师道尊严,一马当先的走在最前方。学生们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但也没闲着,互相小声说话。

    “今rì下午也不上课,你有何打算?”

    “如今到了秋高气爽季节,我想去跑跑马。”

    “自打我入了社学。便有个亲戚送了一匹好马为贺,不如下午同去。”

    “甚好,午后威宁门外见。”

    方应物耳朵动了动,猛然回头,对这两人大喝一声:“算我一个!”

    那两个学生闻言愣了愣,随即大喜道:“好极!愿与方先生同行。”

    方应物确实是想学骑马的。既然到了边镇效力,不学会骑马就等于白来了,那个男儿没有纵马扬鞭的豪情?

    何况从实用角度出发,边镇随时都会有军情。逃命也好,还是随军出征捞功也好,骑马都应该是高级幕僚必备的吃饭本事。在榆林城就没见过轿子,连杨巡抚这等文人大员。一样也是骑马出入。

    方应物之前守着仓库没条件,自从进了巡抚都察院当幕僚,就有了学骑马的机会。但到目前为止。也只在巡抚行辕的大门内院子里绕圈子溜达的经验。

    榆林城这一带水草肥美,不但有河有湖。城中还有源源不断的山泉水,这种地理条件在西北边地难得一见。当初巡抚余子俊选址在榆林建城。不是没有道理。

    在榆林城各种骡马加起来有数千匹,马匹与战兵数目几乎是一比三的比例,整个延绥镇各处营堡几乎都是这种比例。

    榆林城外有两处大草场,东边到常乐堡,西边过榆溪河一直蔓延到响水堡,加起来足足哟四五十万亩的面积。

    方应物和两个学生约定要去的就是东面,午后出了东门威宁门,又绕过东面驼山,便进入了草场地区。

    此时秋高气爽,晴空万里,令人心情舒畅。举目四顾,天底下的原野一望无垠,恨不能痛痛快快的在蓝天下挥鞭飞驰一番。

    但方应物毕竟是生手,骑马摇摇晃晃的还在熟练摸索阶段,结果拖累了两个陪同学生也痛快不起来。

    方应物微有赧sè,虽然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但他不想在学生面前太现眼,挥挥手道:“你们去跑马罢,我自己慢慢习惯,回头再将马匹还到府上去。”

    那两个学生闻言便在马上拱拱手,告一声罪,又互相彼此比划了一下,便以今晚晚饭为赌注赛马。

    方应物目送两人风驰电掣仿佛一眨眼就消失在天边,不由得心生羡慕,不知练到什么时候他才也能如此激情快意。

    恍惚片刻,方应物便驱动胯下宝马,小跑着绕起圈子,慢慢熟悉各种节奏。所幸这匹马是驯服熟惯的,cāo控十分便利。

    不知过了多久,抬眼看天,rì头已经微微偏西,方应物正考虑是不是收兵回城,将马匹还了。

    此刻忽然有急促的马蹄声传进了耳朵里,方应物抬头看去,却看到自己侧面远处有一人一马,朝着自己飞奔而来。或者说,不仅仅是飞奔,而是对着自己全速冲刺了。

    这是什么人?故意吓唬自己吗?方应物一边拨马避让,一边疑惑不已。

    更近一些时,却见那人手臂一挥,亮出了明晃晃的马刀,这可将方应物骇得心惊肉跳。

    这不是吓唬人,这是来要命的!方应物大惊失sè,若是单纯的打架他并不怕,这点勇气还是有的。但是眼下手无寸铁,如何挡得住锋利的刀刃?

    他也顾不得许多,连忙策马扬鞭,狠狠抽了几下胯下马,拼命朝着另一边方向跑去。

    在高速中,方应物便感到自己已经坐不稳了,摇摇晃晃的险些坠马。情急生智之下,他趴住身子,紧紧抱住了马脖子。虽然看起来很是狼狈不堪,但总比掉下马去没命好。

    但后面这人仍然紧追不舍,那刺眼的马刀很有节奏的挥舞,让频频偷眼向后看的方应物心急如焚,大汗淋漓。

    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凶人?这已经是第二次遇险了,上次还有同行人壮胆,还有孙小娘子这种高人相救,现在可是孤身一人。

    想起孙小娘子,方应物懊恼不已。他早知道边塞地方不比内地,兵凶战危兵荒马乱,上次就想把孙小娘子留在身边当保镖顺便还能养眼。若是如此,现在何惧此凶人!

    但当时自己混的太差,就没这个脸去说。一个破仓库书办有什么脸面找人当保镖?

    说时迟那时快,一追一逃,瞬间两匹马一前一后就冲出了两里地。

    方应物眼瞅前面快跑到了大道上,那么大道上总该有行人了罢?想至此,方应物连忙扯起嗓子,不停地大呼小叫的喊救命。

    一方面企图招来附近看不过眼的英雄好汉,亦或是路过的官军;另一方面,想要借此吓阻后面的贼子,到了有行人的大路上,他想杀人总该有所忌讳了罢。

    可是路边都是拉大车的民壮,望见这一幕只会目瞪口呆,短时间内没有出手相助的。

    方应物又一次向后看了看,这凶人依然纠缠不休的死死追赶,仿佛完全不顾自身安危,眼中只有他方应物。

    慌慌张张的目测了一下距离,也不知是心理因素还是确实如此,好像比之前追的更近了。

    这个发现让方应物头脑一片空白,一时间面无血sè。难道堂堂的一代穿越者,就要出师未捷身先死,先把小命交待在这里了么?

    正在要命的关键时刻,方应物忽然感到忽然耳边响过“嗖”的一声,不知从哪里冒出一支箭,沿着他侧面飞了向后方。

    随后便听咚的一响,再回头看时却看到那贼人已经掉在了地上,一支箭尾显露在贼人的喉咙外面。

    正中喉咙,八成是活不成了方应物死里逃生,长长松了口气,一时间还有点木然,身子仍然趴在马上一动不动。

    从旁边传来悦耳清脆又带有几分熟悉的问候声音,“喂!方相公你没受伤罢?”

    方应物感到身子不大听使唤,只能艰难的扭过头看去,赫然正是三月前同行过几天的孙小娘子。

    她还是清秀健康的脸蛋,还是红艳艳的袄裙,手里攥着一把弓,俏生生的立在马头边上,对着自己探头探脑。

    方应物忍不住热泪盈眶,什么叫心想事成,这就叫心想事成!在这一刻,他看到孙小娘子比看到自己亲爹都亲切。“在下没事”

    “方才我们赶着粮车正走呢,就远远瞧见有人大呼小叫。先听出声音是你,又看见后面那个不像是好人,所以真是凑巧了。”

    方应物缓过劲来了,翻身下马,对着孙小娘子抱拳行礼道:“多谢,多谢。”

    孙小娘子抿嘴笑道:“奴家怎么每次遇到你,都是凶险时候呀,上次是撞到达贼散骑,这次又是被人追杀。你也该小心点,总不能次次都遇上奴家救你。”

    方应物无可奈何道:“屡次救命之恩,在下实在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了。”

    孙小娘子登时满脸通红,抬手用弓敲了敲方应物脑袋,然后跑了回去。

    孙氏父女两人押一辆大车,这次是运粮,总要留一个人看车的。孙小娘子回去了,孙敬孙老爹便快步走了过来,忧虑的问道:“这是何人?杀了此人会有后患么?”

    “但请放心,在下包你没事!”方应物拍着胸脯许诺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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