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我投降了!

寂寞的舞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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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吧一片混乱,甚至发生了践踏事件,不过,这正是火舞想要的,现场越乱,她们越容易安全的离开。

    火舞手里拿着枪,在人群中快步穿梭着,时不时回头看几眼,要不是怕引起黑人保镖的注意,她都想对着屋顶再放几枪,让现场再混乱一点呢。

    此时此刻的火舞,不再是那个混迹酒吧的小太妹,更像是一个冷血的女杀手,她的沉着与冷静,根本不符合她的年龄以及她平时的乖张,她沒感到丝毫的害怕。

    现在事情一切都像她所预料的那样发展,只要不出什么意外,她和林琳绝对能跑得了,至于谢鑫死不死的,跟她沒半毛钱的关系。

    酒吧内的灯光打开,现场明亮了起來。

    火舞看向出口,一眼就注意到了满脸焦急的林琳,嘴角露出笑容,完全的放下心來,她宁愿她自己出事儿,也不想看到林琳出事儿,因为那样风哥会疯狂的。

    “杀人啦~啊~”无论男女,全都互相推搡着,拥挤着,尖叫着。

    “滚蛋。”火舞狠狠一脚踹在挡在前面的一个青年胯下,又向前走了几步。

    “舞儿。”林琳也注意到火舞,面露惊喜的喊道。

    火舞回头看了眼,刚才所在的位置,完全被人头给挡住了,看不到那边的情况,不过凭直觉,她知道危险并沒有解除,现在她需要的是时间,只要上车离开,后面的事情就不需要她來处理了。

    “林琳,去停车场。”火舞冲着林琳喊了一句。

    林琳见火舞确实沒事儿,也放下心來,转身从出口离开,直奔停车场而去。

    火舞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大灯,扬手一个点射,正中大灯,只听‘啪’的一声,子弹击碎了大灯,让周围的灯光变得暗了一些。

    在火舞开枪的同时,她警惕的向四周扫了几眼,扑身压倒一个青年,让他作为肉垫缓冲了一下,爬起來拔腿就跑。

    一切都很顺利,火舞冲出了嗨吧,她沒有停留,快步走进停车场,果然见林琳站在宝马小跑的旁边,正來回的巡视着。

    “上车。”火舞很淡定的说完,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起车來,狠踩油门冲出了停车场。

    “呼。”直到宝马小跑冲上了大马路,火舞才吐出了一口闷气:“好险。”

    林琳替火舞拉过安全带,也给自己系上后,这才注意到火舞手臂和衣服上的鲜血,惊呼道:“你受伤了。”

    火舞笑着摇头:“我沒事儿,是谢三金的血,妈的,脏死了,回去得好好洗洗。”

    “你杀人了。”林琳经过几次事情的锻炼,也不像以前那么怕事儿了,她明白,作为萧风的女人,一定要经得住事情。

    火舞耸耸肩,随手把枪扔到旁边:“不知道,应该沒死吧。”

    “那个谢鑫是什么身份。”林琳努力让自己平静下來,开口问道。

    “來头不小。”火舞看了眼倒车镜,皱起了眉头,“妈的,阴魂不散啊。”

    林琳回头看了眼,在宝马小跑后面几十米,跟着一辆黑色的轿车,开车的正是那个黑人保镖。

    “他们追來了。”

    “放心,我能甩开他的。”火舞放下玻璃,以便能更好的观察后面,开始踩着油门加速。

    ‘砰’,一声枪响,击中了宝马小跑的后保险杠。

    “林琳,给风哥打电话。”火舞俏脸严峻,她沒想到对方竟然敢在大马路上开枪。

    林琳忙点头:“好。”说着,掏出手机,拨通了萧风的号码。

    “妈的,坐好了。”火舞怒声道,单手扶着方向盘,抓起手枪,根本不用瞄准,凭感觉对着后面就是一枪。

    火天是个枪械迷,喜欢玩各种火器,更是九泉枪械俱乐部的会员,火舞陪她哥经常去练枪,一來二去把自己的枪法也练好了~这也是她为什么私自藏了一把枪的缘故,一是喜欢,二是防身。

    沒想到,这把枪真的起到了防身作用,爆掉了谢鑫的那话儿,算是立了大功也闯了大祸了,不过,火舞不在乎,谁让他对自己有不轨想法呢。

    “风哥,你在哪呢,我和火舞被人追杀……啊~”林琳对着手机喊道,却因为火舞猛地一打方向盘,脑袋撞在了玻璃上,发出了痛呼。

    “追杀,说明白点。”可想而知,萧风现在的心情一定是非常抓狂的,今晚是多事之夜么,先是许诺被王峰抓,现在林琳和舞儿又被人追杀,。

    “林琳,开免提。”火舞狠踩着油门,车速终于达到了200迈。

    “好。”林琳点头,打开了免提功能。

    “风哥,废话少说,你现在在哪,医院,好,你在那等我,我马上过去,你别过來了,我过去。”火舞喊完了,就不再说话,专心的开着车。

    一红一黑两辆车,呼啸在九泉的街头,目标正是凤凰苑附近的医院,火红色的宝马小跑,此时就犹如一朵黑夜中的焰火,燃烧着,疾驰着……

    时不时响起的枪声,惊得街边的流浪狗流浪猫,都发出怪叫,夹着尾巴钻到了垃圾桶里~至于街边居民楼里的灯光,打开立刻就关上,一双双眼睛隐藏在窗帘红,紧张的向外张望着。

    宝马小跑距离医院越來越近,后面的轿车却沒有停下的势头,反而追得很猛,开车的黑人保镖,有个很有内涵的名字,叫做‘猎手’,无论是在非洲战场还是中国都市,被他盯上的猎物,向來都是跑不掉的。

    猎手很恼火,因为火舞的行为狠狠抽了他的耳光,要知道,自从两年前他和同伴离开非洲战场后,先后给五六个人担任过保镖,从未有过出现意外的状况,而在今晚,在他面前,他要保护的老板,竟然被一个弱不经风的女孩,一枪爆掉了老二。

    相比较而言,猎手更喜欢杀人,而不是给人做保镖,现在,他就要杀人,杀掉前面车上的两个女孩,割掉她们的脑袋,回去给大老板一个交代。

    忽然,胡思乱想的猎手发现,前面的宝马跑车缓缓停了下來,就那么停在路中央,很安静,如一团静静燃烧的火焰。

    难道,是汽车沒油了吗。

    职业的敏感,告诉猎手,一切都不会是那么简单,他同样放缓速度,警惕的目光看向四周,抓着方向盘的手松开,拿起副驾驶座上的手枪。

    猎手喜欢中国的繁华,喜欢中国的女人,喜欢中国的一切,但唯独不喜欢中国的禁枪令,在非洲,他最喜欢用的是火箭筒,那种单兵火箭筒,扛着那个大家伙纵横在雨林里,那才是男人做的事情,在中国,大部分都是手枪,找把大杀伤力的火器,比找处女都难。

    就在猎手对手里的火器颇有抱怨的时候,一个扛着‘摄像机’的男人,出现在宝马跑车的旁边,在与里面的两个女孩说着什么。

    “fuck。”猎手盯着男人肩膀上的东西,瞪圆了眼睛,狠狠骂了一句,男人肩膀上的,哪里是摄像机,明明是他的最爱,单兵火箭筒,,。

    猎手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枪,再抬头看看男人的火箭筒,很明显不是一个等级上的啊,他很聪明的从窗户上扔出了手枪,用蹩脚的中文喊道:“我,,投降,,了。”

    下一秒,猎手就在庆幸自己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了,因为四周一片汽车轰鸣声响起,十几辆车呼啸着,形成了一个大包围圈,把他包围在了其中,车窗上,探出的都是枪口,凭着专业知识,他能从枪口上辨认出來,最次得都比他的枪威力大~

    “呆在车上,别下來。”扛着火箭筒的萧风,对着林琳和火舞交代一句,转身向着黑色轿车走去,尼玛的,敢追我老婆和我妹儿,老子一颗火箭弹送你回老家得了。

    这个大家伙,是从冯龙的后备箱里拿出來的~这小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刚才來到了医院,一听林琳和火舞被追杀,立刻很大方的贡献出了这个大家伙。

    “下车。”萧风站在黑轿车的十米处,冷冰冰的喊道。

    “我,我下车。”猎手彻底萎了,就算是奥特曼,也挡不住火箭筒的攻击吧~在火箭筒下装硬汉的,不是一般傻逼能赶出來的事儿。

    当猎手从车上下來时,倒是让萧风一愣,怎么是个黑鬼,嗯,萧风沒有丝毫种族歧视的意思,因为他一般都是称呼黑人为黑鬼的,即使是poker里的几个老k老q,都被他一口一个黑鬼叫着。

    让萧风惊讶的是,除了是个黑人外,还有猎手身上弥漫的气势,这是一种真正在战场上打过滚,杀过人,染过血的人才能拥有的,非洲那个地方不平稳,经常会燃起战火,看來,这个黑人是个战场保镖了。

    “喂,黑鬼,说,你追我老婆干嘛。”萧风手指扣在火箭筒发射器上,瞄准了猎手的脑袋。

    “我……”猎手额头冒出冷汗,沒必要这么夸张吧,他就是一个人而已~

    “说,我沒多少耐心的。”萧风皱眉喊道。

    “她,她伤了我的老板。”猎手举着双手,苦笑着说道。

    “你老板谁啊,不就伤了一下你老板嘛,至于这么穷追不舍的吗,你老板也太不会做人了,不懂得大事儿化小,小事儿化了吗。”萧风说着风凉话,心里却嘀咕,能请得起战场保镖的人,來头小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