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做生意

过路人与稻草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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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世伟走后,明朗脸上的笑容悉数褪尽。现在对她来说,谁知道谁不知道都不是太在乎了。她看向手机,宋脍翟还没打电话过来,她主动拨打了过去,宋脍翟接听了,只说了一句:“手术还没完成!”

    明朗的嘴唇微微颤抖,“好,有消息立刻给我电话!”

    挂了电话,她把自己的脑袋埋在被子里,不,灾星从来不是张子菁,是她,如果不是她叫他回去休息,也不至于有这一场灾难!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终于,宋脍翟的信息到了,接到信息的那一瞬间,明朗没有立刻打开,她心里有不详的预感,如果没事,他不会连打电话给她都不敢。

    冷静了有几分钟,她缓缓打开信息,“手术成功,但是病人昏迷!”

    她双手掩面,昏迷?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来说,脑部出血导致的昏迷,还有几分可以转醒康复的可能?她虽然不是医生,但是因着自己的病也查过不少资料,更是接触过许多著名的脑外科专家,她知道,一旦脑部出现问题,康复要比其他器官缓慢,几率也会低很多,变数也多很多。

    在这一刻,她心中有无力感。以前手中拿着枪的时候,无数人跪在她面前,求她饶过一命,但是,她从没有手下留情过。而现在,角色调转了,是她跪在阎王爷面前,求阎王爷大发慈悲,饶恕她的亲人!

    但是,阎王爷是否还会眷顾她这个满手血腥的歹毒女人?

    不会,她的心,倏然地沉了下去,是她的造的孽,如今悉数报在了她亲人身上。先是阿公,一直都好好的,她找回了他,他便走了;现在是外公,他认出了她,所以,也难逃一劫?是这样吗?是这样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她活着也不过是拖累人罢了!

    真不该回来的!明朗绵长地叹了一口气,心底,有一种彷徨无力的感觉逐渐蔓延,或许,她真该走了!

    打开手机,进入今日爆炸的专题新闻,歹徒中,有一人逃走,警方公布了照片,叫市民留意并且提供线索。

    她给胡喜喜打了个电话,让胡喜喜代为调查,胡喜喜很快就回复了信息,这是恐怖袭击,背后有人策划,警方有怀疑的对象,但是没有落实!她请胡喜喜继续调查,有消息给她信息。

    医院半夜的花园,显得寂静而恐怖,已经没有病人在这里散步,偶尔走过夜班的医生护士,也是形色匆匆的!

    她已经换了入院前的衣服,打算离开医院。但是,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似乎也没有地方可去了。只能在这等着胡喜喜的信息,那似乎已经成为她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这样,她静静地蹲在花园的石凳上,像一抹黑夜的幽灵。

    秦岚离开医院,从花园抄近路去停车场,并未看见花木掩映的地方顿守着一个女人。

    “未来婆婆,这么晚才走啊?”明朗忽然出声喊住她。

    秦岚吓了一跳,回过神来抚着胸口,待看清是明朗之后,不禁生气地道:“神经病,躲在这里吓人很好玩吗?”

    “注意用词,要优雅!”漆黑中,明朗眸光若火,“那张真真没事了吧?”

    秦岚冷冷地道:“有事没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在这里做什么?你这女人没安好心,在这里不是要出什么鬼主意吧?”

    “我不过是关心一下她吗?好歹,我也曾经想过给她捐骨髓呢!”明朗道。

    “得了,别恶心,曾经想过不就是没捐成吗?如果不是你,真真也不至于遭这么多罪,收起你的假好心,没什么事就回去吧,在这里装鬼,看你迟早变成真鬼!”秦岚是真的讨厌明朗,加上这会儿漆黑一片,并无外人,说话也没有注意分寸了,极尽诅咒之能事。

    “呵呵,”明朗笑了,“我会变成鬼,莫非你就不会么?他朝君体也相同啊!”看,引经据典她也行,果然是中国人,文学的骨子都渗入骨髓去的,张口就是典故!

    “神经病!”秦岚自觉倒霉,因着张老爷子出事,心情本就不好,现在还遇到这个神经女人,“我跟你说话都觉得侮辱了自己!”说罢,昂首挺胸大步往前走!

    “未来婆婆!”明朗喊了一声。

    “住口,”秦岚霍然止住脚步,回头怒目而视,“你不要这样叫我,你和甄阳没有结婚,我也不是你什么未来婆婆!”

    “那好吧,甄师奶,张子菁知道她爸爸出事了吗?”明朗见她一路走来神色不好,想来她是知情人!

    秦岚顿时警觉起来,下意识地忽视她的那一句甄师奶,蹙眉警告她,“她不知道,现在真真手术刚完成,你不要刺激她!”

    明朗哦了一声,像个女痞子一样蹲着挥手,“拜拜甄师奶!”

    秦岚气呼呼地走了,撂下一句话,“莫名其妙的神经病!”

    明朗古怪地摇摇头,“还说自己多有修养,不过说几句话的功夫,就连续骂了人家几句神经病!”

    夜色从头顶上倾泻下来,花园的灯也陆续熄掉,这里距离急诊室很近,偶尔有划破天际的鸣笛声响起,有病人从担架上抬下来,急急忙忙地推进急诊室。

    直到三点多,胡喜喜才给她打电话,“我一会把具体情况发给你,但是你确定要自己去?要我陪你吗?”

    明朗道:“不用了,这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

    胡喜喜沉默了一下,“虽然不知道你和张老爷子是什么关系,但是正如你在罗定出事的时候他这般紧张,想来你现在的心情也是一样的,我把资料发给你,你自己小心应对!”

    “谢谢!”明朗知道胡喜喜用了很多人力物力去调查,否则不会在凌晨三点还给她资料。

    挂了电话,手机收到一条信息,是胡喜喜发过来的。她打开,仔细看了一下,走出马路,打出租车回了一趟家里。

    她换了一身黑色紧身衣,短发用头罩套住,带着薄膜手套,一把灵巧的手枪在手中转了几下没入腰间。一把锋利的匕首鞘入裤管下,两只手腕上缠着几只金圈,用布带缠住,行动间,便没有发出声响。然后,对着镜子化了一张惨白兮兮的妆,套上长长的假发,覆盖住脸部。

    屁股睡到半夜,起来尿尿,刚走出二楼走廊,便看到一道身影从明朗的房间闪出来,他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姐,你回来了么?”

    明朗倏然回头,屁股两眼发直,一道尖叫声在寂静的别墅里回荡许久,“鬼啊……”

    一眨眼,眼前那张惨白的脸不见了,屁股连滚带爬地回了胡须佬的房间,抱着胡须佬颤抖地道:“有鬼啊,老大!”

    睡得正香的胡须佬反手给了他一记耳光,“扰人清梦!”然后,翻身继续睡。

    皮肤却吓得不敢再睡,钻进胡须佬的被窝里,蒙住被子瑟瑟发抖,他发誓刚才真的看见鬼了,一张惨白的脸仿若幽灵一般,倏然就不见了,不是鬼是什么啊?

    在一间郊区的民居里,四周都已经关了灯,唯独这间房子已经灯火通明。

    屋子里总共有九个人,一张古老的八仙桌上,放着几把长枪,一名三十出头黑衣男子坐在椅子上,满脸的怒容。

    “精心策划这么久,竟然一个人都没死?你们干什么吃的?”他显得很生气,一张洁净的脸扭曲着,煞气浓重的眉毛拧起,显得十分凶恶狰狞。

    “天哥,这事情也出乎我们意料,谁知道竟然会有一个老头出来抢了**呢?阿深已经拉开引子,但是还是来不及!”一名同样穿着黑色衣裳的男子不甘心地回道,“只是那老头也死了不了,反倒是赔上我们两位兄弟!”

    “死得好,连一个老头都摆不平,活着也是浪费粮食!”那被称作天哥的人冷笑一声道,“明天,你们三个去新城广场,明天那边有一个活动,那些条子以为经过今天的袭击,我们不会这么快出手,我们偏要以快打慢,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杀不了平民,也要杀几个条子出出气!”

    “好,我去!”立刻就有几名黑衣人相应,他们满脸兴奋,眸子里闪着嗜血的光芒,仿佛,那是一件顶有趣的事情。

    “放心去吧,神会指引大家!”天哥站起来,振臂高呼了一声,向前走了几步,那左脚裤管空荡荡的,竟然是断了一只脚,装了义肢。

    而那些黑衣人听到他这样说,竟像打了鸡血一样,个个摩拳擦掌!

    天哥走到桌子旁边,倒了几杯水,他自己首先喝了一口,然后对众黑衣人道:“来,大家喝过神赐的圣水,就是神的子民,神一定会指引我们走向光明大道,人类实在是犯了太多的恶,只有净生,我们才有重生之日!”

    黑衣人纷纷上前端着圣水喝了尽,喝了圣水的人,一个个显得十分激动,手舞足蹈,面色潮红,竟也不顾大晚上的,在客厅里跳起舞来。

    天哥慢慢地走回椅子上,阴森而满意地看着众人,脸上,尽是阴险毒辣的笑容。

    “咚咚咚”,忽然,外面传来清脆的敲门声。

    天哥伸手制止了众人,厉声问道:“谁?”

    门外响起一道娇柔的女声,“大哥,要不要做生意啊!”

    这里附近一带都是地下红灯区,许多“职业女性”晚上会出来招揽客人,这也不是头一遭了。

    天哥嘴角咧开一个狰狞的淫笑,“好,为大家践行,找个女人来祭旗吧!”

    众人都显得很兴奋,哄笑着涌到门口,争着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