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四章 何满的战地札记之三

衣山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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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满州健儿是天生的战士,很多人披上铠甲之前都是山中的猎人,从晓事起就开始刀口舔血,见惯了杀戮。很多人在参军的时候,还携带着家里的武器和战马。因此,军中的武器也是花样百出。

    不过,随着仗打得越来越多,军中的武器逐步统一,到最后只剩棍、刀、枪三大类。

    十八般武器,若说起能够战战场上派上实际用途,能杀人的也只有棍、刀、枪三种,其他的玩意儿说难听点都不会是用来耍子的,当不得真。

    军中又有一句俗话“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是个人拿根棒子就知道到处乱敲,给他根枪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枪有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就是枪,刀棍还算不上。枪若使得好的,自己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护住,枪头寒光到处,鬼哭狼嚎。因此,部队中最精锐的将士会被主帅收拢在一起单独成军,曰:虎枪营。

    不过,这都是汉人武艺中的说法,咱们建州勇士打仗讲究的是势大力沉,讲究的是一往无前。每战,重甲步兵提着沉重的兵器山洪一样冲锋,这个世界上只怕没有军队能够挡得住,除了……除了宁乡军……

    枪法实在难学,刀法则不然。实际上,军队自从加入了汉军之后,汉人的刀法就在部队里流传开了,只要你有心,一两年下来,成为刀法好手也不是什么难事,只需将其中几个式子反反复复练。一旦和人动手,不用思考,身子自然而然就会告诉该怎么办。

    不过,比起棍和枪,用刀子和人比试,尤其是在没有着甲的情形下最为凶险。因为汉人的刀法每一招收式的时候都会在脑袋上转一圈,进可攻,退可守,这叫缠头过脑,基本上来说,就是刀法的每一招都要走一个圆形。所谓刀走圆,枪走直。

    如此一来,两个刀手一旦动起手来,瞬间就有可能分出生死,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这也是学刀的时候一般不使用真家伙对练的缘故,实在是太危险了。

    但是怒火攻心的我现在已经顾不得那许多,今日不是我亡,就是夏承德这头畜生死。

    夏畜生手中是一把标准的明军雁翎刀,一拔出鞘来就如同一泓秋水,晃得人眼睛发花。相比之下,我手中这把刀却简陋得多,对上他怕是要吃亏。

    正当我想着这点,夏承德突然大吼一声,就好象晴空里响起了一声霹雳。只一个瞬间,这鸟人已经扑到我面前,巨大的压力让空气也变得如同实质,让人无法呼吸,来得好快!

    我手一动,铿锵一声就架住了他的刀。

    火星飞溅,两把刀一接触,突然感觉到对手刀锋上传来一阵反震之力,震得我一身都酥了。

    果然是天天吃肉的猛兽,这厮的力气竟然大成这样。

    我虽然个头矮小,可以前在村中受了赖都的羞辱,进军营之后也因为身材的缘故受到不了少欺负。这些年来整日打熬筋骨,力气也算不小,单手提起一只成年山羊不在话下。可现在对上夏承德还是感觉异常吃力,大概和饿几日体力下降也有一定关系。

    刀口接触的一个瞬间,我朝后一跃,腰刀在身前划了一条闪亮的弧光。

    可还没等那刀圆弧成型,夏承德又是一刀砍来,闪亮的弧光破碎了。

    这厮再次向前跨出一步,逼到我跟前,咄咄逼人。

    他的刀法非常简单,就是直逼中宫,泰山压顶,却叫人承受不了,以前所学的刀法也完全使不出来。

    恍惚中,夏承德已经化身为一面巨大的盾牌不住朝前撞来,压制得人喘不过气来。

    我现在突然有些畏惧了,这种感觉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头畜生的招式看起来好象蛮不讲理,没有任何花巧,同样的招式在别人手中使出来,早就被老子砍翻在地了。可夏承德动作实在太快,快得叫人反应不极,且力气又大得可怕,每一刀下来,都震得你接不上气来。

    他是吃死了我饿得没力气,奸猾的汉狗。

    再看手中的刀,上面已经出现了两道缺口。无论是力气、武艺还是兵器,我都处于绝对的下风。

    难道不成今天真要在他刀下受尽屈辱?

    不,应该还有办法的。

    形势不容我多想,夏承德的第三刀又劈来,还是当头一刀,肆无忌惮。

    没办法,我只能一咬牙双手握着刀柄横在头顶,狠狠地架过去。与此同时,心中突然有灵光一闪,右腿一抬,用尽全身力气朝他胯下撩去。

    我想起了当年在军营里有个汉狗说过一句话:“所谓武艺,并不是要你将自己练成大力士或者铜皮铁骨,能够杀人就是好本事,好的脑子有的时候比力气更重要。人在与人动手使力的时候,预先都会有迹象可寻。比如有人挥拳打你的时候,会耸一下肩膀,拳头有一个回收蓄力的过程。一个高手,会通过敌人的这些下意识的动作做预先判定,先发制人。而在进攻的时候,也会刻意隐藏这些蓄力的动作。

    我刚才踢出这一腿的时候,按照正常的动作,身体会朝后仰一仰的,可是在电光石火中,却硬生生止住了这个动作,也将夏承德给骗了过去。

    只听到蓬一声,在两把刀架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右腿狠狠地踢到他的处。

    如中败格,落脚处感觉有些奇怪,一片空荡。我突然想起,真正的好手能够在和人动手的时候将缩回腹中,护住这一要害,这个姓夏的畜生好武艺啊!不然,定能踢爆他的蛋蛋。

    不过,这一脚还是让他面孔瞬间扭曲了,显然是疼得厉害。

    他抽了一口冷气,大吼一声,声音直震得我耳朵里嗡嗡着响:“裙底脚,有意思。”刀猛地回收,由下向上一个斜切。

    我还是低估了一个人在疼痛中爆发出的力气,手中的刀子瞬间被他斩做两截。

    刀风扑面,我下意识一个后仰,感觉眉头一阵微微刺痛,有一缕热热的液体渗出,眼前一片红色。

    “玩儿武艺,你还差了点。”耳边传来夏承德的怒啸,脚上感觉被什么东西一勾,整个人就摔了个仰八叉。

    然后夏承德的一只脚就踏到我的胸口上,直踩得肋骨咯吱响。

    他猩红色的嘴张开了,里面满是清亮的口水,如同一头正在进食的恶狼:“何满,我现在改主意了,我不要你的手。你是一个勇士,勇士身上最美味的地方是他的心脏,肥美、弹牙、嚼头足。”

    “完了!”我心中一片冰凉,与人决斗,一但倒地,你再也没有站起来的机会。

    正要闭目待死,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大喝:“大胆,竟敢私斗,视军法为何物?”

    踩在我胸口上的那只脚飞快地挪开,“见过豫亲王,末将和何满兄弟闹着玩呢,不是私斗。”

    说罢,那鸟人假惺惺地将我从地上拖起来,甚至还为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我回头看去,顿时大吃一惊,来了一群骑马的人,为首的正是我军统帅豫亲王多铎,他后面还跟着大清朝的兵部尚书韩岱和几个营中大将,冒襄那酸丁也在其中,一脸讨好地骑马跟在多铎身后。

    两个侍卫用长枪指着我们。

    “多铎,你来得正好,这个卑贱的汉狗竟然吃我建州勇士。”看到多铎,我这几日心中的委屈顿时涌上心头,指着牯牛大哥被吃得只剩白骨的身体大声叫着,泪水滴了下来,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

    “啊!”不但冒襄,就连韩岱看到这吓人的一幕,也是惊得面容发白,喉头一阵滚动,像是在打着干呕。

    韩岱吐了一口清水,又气又恼,厉声道:“夏承德,你吃什么人,这不是禽兽吗?”

    夏承德面色一边,正要跪下去请罪,多铎却一摆手:“罢了,多大点事,你们也别闹了,各自回去吧!我知道士卒们饿得厉害,你下去之后约束好部队,休要再起乱子。”

    我跪在地上,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多日不见的王爷。他是我最景仰的统帅,在战场上他作战勇猛,每战都必冲锋在前,乃是我建州勇士的楷模。可今日的他却是一脸的灰败,眼睛里全是红丝,显得异常疲惫颓丧。

    夏承德这条狗如此可恶,我原本以为多铎会狠狠处罚这个混帐奴才。却不想统帅却只一句话就要将他给打发掉,这让我心中一急,忍不住有叫了一声:“多铎,不能放过这个奴才……”

    话还没有说完,多铎身边的一个侍卫就一枪杆子抽到我背心,直抽得五内翻腾,一口逆血涌上口头,险些吐了出来。

    那侍卫和我相熟,动手的时候虽然辣手无情,却不住给我递眼色,好象是在说多铎的心情非常不好,你就不要再触怒他了,否则,大家即便是兄弟一场,多铎若有令下,也不得不取你性命。

    相比起一个带兵的大将军,我不过是一个小兵,自然在多铎心目中没有任何分量。即便我是满人,而夏承德是我们的奴才。

    我气愤难平,偏偏那一口血憋在胸口和喉头,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闷得我满头都是冷汗。

    夏承德那鸟人却不急着走,一拱手:“豫亲王,大司马,末将有一句话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多铎和韩岱同时道:“你问。”

    夏承德小心地说:“豫亲王,大司马,咱们现在是什么情形也不用多说了,三万多大军被宁乡军、庐凤军、秦军十多万人马围在这弹丸之地,别的且不说了,看到这么人挤在一起,末将心头就发慌。地盘实在太小,粮食又吃光了,这么下去可不成。不如大家奋起一搏,突围,先退到淮河以北,休整一阵子,养足了力气,再回来报仇。老这么呆在这里,也不是办法。部队军心士气已经不稳,你们两位也得早些拿个章程出来,也好将士卒安心。”

    这问题就如同一把大锤打在韩岱心上,他这人本不怎么管事,但仗打成这样,眼见着八旗精锐都要尽丧与此,在这个时候却不能不说话了。可是,说什么才好呢,他苦笑一声:“夏将军,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部队也不是没有想过打通北上的通道。可部队派出去十几支,每次都被人家给打了回来,哎!”

    夏承德这个畜生也低下了头,喃喃道:“连你们都没有法子,看来是要完蛋了。”

    他身边的其他几个士卒也是一脸的晦气。

    “住口,看你们丧气成这样,还算是我建州的勇士吗?”这个时候,多铎却是一脸的恼怒,厉声呵斥道:“你别以为老子真的没有法子要坐以待毙,嘿嘿,也太小看我多铎了。”

    说着话,他大声地冷笑起来。

    “王爷有法子?”所有人都是一脸的激动。

    多铎肯定地点了点头,朗声道:“本来这是军国机密,老子本不该同你们说的。不过,看你们这没出息的鸟样,没得叫人恼火,今日索性就将某的计划和盘托出。实际话告诉尔等,老子是故意让宁乡军围住我军的,中心开花你们懂不懂/”

    他用力地捏着拳头,声音越发地大起来:“别忘记了,此翻我大清南下灭明,可不止有我多铎这一路人马。江南有阿济格的十万大军,淮安还有准塔的十万人马。”

    “淮安那边的山东军究竟是什么货色,相必大家也是清楚得很,那就是一群胆小懦弱的兔子。当年,闯贼进攻北京的时候,崇祯皇帝让山东军出兵勤王,刘泽清那厮心中害怕,竟然假装骑马摔伤了腿,不肯出兵。等到我大清入关,这人更是不发一箭,带着山东军直接逃到江淮,将整个山东老家拱手让人。你们说,就这么个软蛋,能是准塔的对手吗?说不定此刻淮安已经被我大清拿下了,准塔部正日夜兼程朝扬州赶来。”

    “至于江南阿济格一路,那一路人马的厉害大家也是知道的。当初在陕西的时候,阿济格横扫整个三秦,几无敌手。这次挟大胜之军沿着长江东进,江南一地有明军的部队吗?”他一摊手:“没有,别告诉老子明狗京营也算军队。”

    “相比起扬州和淮安,阿济格那边才是真正的轻松。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拿下南京,擒杀了弘光小儿。各位,你们想想,这边宁乡军正打得上劲。突然间,准塔和阿济格突然赶到,将孙元贼子围住,且提了弘光小儿的头颅,告诉那些汉狗,他们的国家亡了,他们的皇帝死了,这又是什么样的情形。”

    多铎越说越激动,满面都是不健康的潮红:“这就是我的计划,中心开花。像磁石一样将明狗最能打的部队都吸引到扬州来。这在兵法上叫什么来着……拨草引蛇,不不不,围魏救赵……不对,管他娘,反正就是这么回事。我这里压力大,别的部队打起来就轻松。”

    “这是兵法,懂吗?”他一气说了这么多话,满头都是热汗:“大家放心好了,忍耐今天,按照推算,最多三五日,阿济格和准塔就该到了。到时候,咱们将孙元碎尸万段。”

    这话一说出口,众人都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面上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夏承德等人说了一声:“王爷高明。”喜滋滋地退了下去。

    多铎如此自信,让跪在地上的我遏制不住心头的激动,身子也颤个不停。

    说句实在话,眼前的形势已经恶劣到无以复加,士卒们已经多日未示,如我这种身子健壮之人都挺不住了,至于那些扫稍微若一些的,在路上走着走着,就会头一栽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如今,三万将士被围在这两座小小的村子里,如同落入罗网里的鱼,被人一点点拉出水面,等到出水那一刻就是大限之期。

    所有人都知道这次是死定了,要么死于饥饿,要么死于瘟疫,要么死在敌人发起总攻的那一刻。

    敌人肯定会进攻的,他们之所以没有急着出手,那是想等我建州军将最后一丝力气耗尽。

    一直一来,我都对多铎这个统帅崇拜到无体投地的地步,觉得只要跟随着他,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打不赢的仗,克服不了的困难。

    如今,建州军败得无可再败,偶像幻灭了,我也对前程深深地绝望,这几日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穿梭在充满尸臭的军营里,挣扎着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现在听到多铎将自己的计划说得分明,一切都明白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多铎的计划。

    真是高明啊,不愧是我建州第一勇士,第一能征善战的大将军,虽孙子也不过如此吧?

    我深深地将身子伏下去,大声叫道:“愿追随王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多铎这才跳下马来,走到我的目前。我因为跪在地上将头低下去,也看不到人,只见一双坚定的脚步,还有一双手伸出来,定在空中。

    其他几人也纷纷下马。

    良久,那手却缩了回来,然后是多铎冷冷的声音:“何满,你好好地在前边,怎么跑这里来了?”

    “禀王爷,实在是那夏承德可恶,要吃我家牯牛大哥的尸首。”

    “够了。”不等我的话说完,就被多铎打断了,他虽然依旧语气威严,可还是能够让人感觉到其中带着一丝叹息:“不过是一具臭皮囊而已,烧了、埋了、还是吃了,总归是个归宿。吃人固然不好,可不这样又如何,不这样,难不成还饿死?《水浒》你读过吧?”

    “回王爷的话,没读过,不识字,但听人说过其中的故事。”

    多铎:“里面的好汉不也吃人,拿别人的心肝下酒,可见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他顿了顿,“某会下令禁止吃战士尸体的,太伤士气了。”

    我激动地叫起来:“王爷英明。”又想起已经被剃成白骨的牯牛大哥,眼泪成串地落到地上。

    说着,他再不理睬我,就转头问:“辟疆,方才巡营的情形你也见着了,怎么看?”

    那姓冒的酸丁道:“估计部队也只能撑上十日左右,希望阿济格和准塔能够准时赶到,以便我军中心开花……尸体是不能吃的,否则会得瘟疫。方才一路所见,不少士卒都得了霍乱,若是放任不管,只需几日,三万人就要全部倒下了。”

    多铎:“问题是军中的药物已经用完,这疫情一起,怕是控制不住。”

    冒襄:“王爷,依小生所见,有两个法子可以控制瘟疫。只不过,不知道王爷答应不答应。”

    多铎:“你说,若是可以,就去办。”

    冒襄:“第一个法子是隔离,将得了霍乱的人另设一个营帐,不许他们同人接触。等到此战结束,再派人去救治。”

    多铎:“说第二个法子。”

    冒襄:“还有个法子,都发给武器,任由病人突围。就算杀不出去,也能将病传染给宁乡军。”

    听到这个法子,我又气又急,猛地跳起来,骂道:“你这个瘟生这是要让我建州勇士去送死,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个歹毒的鸟人。”

    看到我凶狠的模样,冒襄吓得退了一步,躲在多铎的背后,这个胆小鬼,老兔子。

    “谁让你起来的。”突然,多铎一脚伸出来,将我踢到在地。

    他也不理睬我,只对冒襄道:“让病人突围无疑是送死,这事太伤士气,做不得。就用第一个法子吧,将病人隔离。”也不知道多铎为什么会对这个卑贱的汉狗这么信任,我想不通。

    冒襄:“是。”

    多铎又沉默了片刻,缓缓问:“辟疆,部队还能撑十日也算是个好消息,怕就怕到时候阿济格和准塔没有按时赶到,再说,士卒饿成这样,真到那个时候只怕也没力气厮杀,无论如何得寻些吃的才行。哎,军中的战马都已经屠宰干净,某是无法可想了。”

    韩岱叹息一声:“多铎,辟疆虽有大才,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又不是神仙,在这一片白地上也生不出谷子来,奈何,奈何!”

    这个时候,姓冒的瘟生却冷笑一声:“无米之炊想要做,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这事还得王爷和大司马点头。”

    韩岱倒是好奇了:“这事你真有法子。”

    多铎惊喜地叫了一声:“你能弄到粮食,快说,快说。”

    这下,就连我也竖起了耳朵。

    冒襄淡淡道:“粮食小生是弄不到,可肉还是能弄到不少的,方才夏将军所为倒是提醒了小生。咱们手上不是还有一千多民夫吗,若是都杀了,腌成咸肉,顶上十天半月还是没有问题的。怕就怕有将士不肯吃,这事需要王爷和大司马的军令。”

    啊,吃人,这下不但是我又惊又怒,就连多铎和韩岱也抽了一口冷气。

    据我说知,我八旗军在进入江淮之后,沿途征集民夫,总数达万余之巨。扬州大败之后,民夫逃亡一空,但还是有一千多人随着大军逃到这里来。

    这些民夫怎么说也是冒襄的同族,就因为他一句话,就要变成军士们口中之食,这姓冒的实在是太歹毒了。

    “吃人……”多铎显然被吓住了,口中丝丝有声。

    “其实吃人有没什么打紧的。”冒襄淡淡道:“我大清进攻锦州的时候,明军断粮不就吃人吗,也没见他们后来怎么样,不过是心头不舒服几天而已,习惯了就好。小生饱读史书,书上吃人的事情可多了。唐朝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叛军围城,城中断粮。这时士兵每日才能分到一勺米,饥了只好吃树皮和纸。守军也只剩千余人,瘦弱得拉不开弓,而且外无救兵。为了鼓舞士气,张巡杀其爱妾,煮熟犒赏将士,部将许远也系其奴僮给士兵吃。到最后,整个睢阳城中的百姓被他们吃了个精光,但后人一提起张巡,不也都竖起大拇指,说一声‘英雄’。”

    “三国时,魏武帝曹操草孟德与吕布在兖州决战,两军都将军粮吃得干净。曹军眼见不支,谋士陈昱献上吃人之策,于是,曹操就派兵到处捉人,以人肉充饥。吕布见曹军开始吃人,也不甘落后,同样带着部队到处捉人。就这样,你吃我也吃,两军活生生就一个兖州百姓吃了个精光。后人提起曹孟德,不也称他为英雄?”

    说到这里,冒襄一脸的凛然,表情中甚至带着一丝疯狂:“成大事者,当不拘小节,当无所不用其极。王爷,历史就是个婊子任人装扮的,不用害怕名声二字。所谓成王败贼,只要你赢了,史书任你书写。你此战若是能扭转乾坤,后人一提起你的名字,就只有顶礼膜拜了。你才是真正的英雄!”<cmread type='page-split' num='14' />

    “不!”不但是我,就连韩岱也忍不住叫出声来。

    多铎又是一脚踹到我胸口上:“混帐东西,军国大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插嘴了。还有,韩岱你……”

    剧痛袭来,我被就有内伤,受了这一脚,再也忍受不住,“哇”一声将黑红的鲜血吐了出来。

    他的语气森然冰冷:“尚书大人你有的是精美饮食,又不是要让你吃人,好好呆在你的营帐里吃酒看书就是了,老子的事情你也不好管。别忘记了,若是孙元杀进老营来,你也免不了要被人砍下脑袋。”

    多铎说话如此无礼,韩岱气得浑身哆嗦:“你你你”了半天,一跺脚跳上战马,叫了一声:“多铎,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了。”就拂袖而去。

    多铎对冒襄道:“你传我命令,先将民夫都给宰了,让士卒们吃个饱。对了,对下面的人说,牛录章京以下的人都必须动筷子,胆敢不吃者,直接剥光了扔进锅里煮。”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给各军传令。”冒襄回答的声音显得异常平静。

    也不知道多铎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我在地上坐了半天,好不容易才以后了力气。哆嗦着身子站起来,将牯牛大哥解下来,有用刀子从旁边的帐篷上割下一大块帆布,将他裹了,准备另外找个地方安葬。

    可想了想,这脚下的地里也不知道埋了多少死人,还有地儿吗?

    怕就怕我前脚埋了牯牛,后脚就被人挖出来吃掉。还是送去化人场吧,至少不用被人当成牛羊畜生那样吞下肚子,最后变成一陀屎拉出来。当天晚上,军中开始杀民夫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