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纪事

离人横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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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流火,眨眼间,盛夏已经只剩下个尾巴,秋风渐起,吹黄了树叶。

    离那场几乎把瓜陵渡翻过来的地震已经过去了将近四个月。

    距离孟帅从废墟里爬出来也四个月了。

    打了个哈气,孟帅从入定中清醒了过来,头晕眼花,就像刚起床一样。夕阳从窗户上斜斜的照下来,身前的地面上一片金红。

    放学了!

    孟帅一下子蹦了起来,蹦得高了点,震得茅草棚吱呀呀直响,几根稻草忽悠悠掉了下来。

    “好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孟帅转过身,就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儿站在身后,双眼发直的看着自己,扯了扯嘴角,道:“老师,我要回家了。”

    “嗯。”老者微抬起头,慢吞吞的问道:“你明天还来吗?”声音虽然暗哑,但口气中带着几分紧张。

    又来了,又来了!

    孟帅腹诽了一句,斩钉截铁的回答道:“老师,我保证明天一定会来。而且天天会来。”

    老者放松了神情,“嗯”了一声,不再说话,缓缓地背转过身。

    孟帅松了一口气,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水杯,跟老者鞠了一躬,迎着夕阳走出了茅草棚。临走的时候,将水杯中的剩水倒进了屋外的花盆里。

    一阵秋风刮过,孟帅打了个寒战,刚才那种半睡半醒的状态彻底消散,郁闷的打了一下自己的头,道:“明天还要来啊。”

    作为一个现代白领,意外穿过来已经很不爽了,而好容易来到武风兴盛的世界,居然在整整四个月的时间内,每天浪费一白天听着老头重复一句话,练那个一上手就睡觉,醒来就下课的鬼功夫,想想就令人吐血。

    真不知道自己的前任五年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反正他熬了四个月,实在有点受不了——四个月时间,他昼伏夜出,夜猫子什么作息他就什么作息。

    孟帅何尝不想离开小院,在广场上和同学一起练拳,强筋健骨,挥汗如雨,那才痛快!

    但是,他也有不能放弃的理由。

    其中一个理由是——孟帅转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茅草棚,四个月前,这还是一座瓦房——这个老头太可怜了。

    作为学堂的教头,孟帅附身的小子已经是他唯一的徒弟,如果孟帅也离开,这个早就被视为骗子的老人一定会被赶出去流落街头,冻饿而死。

    对于孟帅来说离开很简单,但对于老头来说,那就是一条性命。虽然这个叫水老的老头不知道多大年纪了,似乎有些痴呆的迹象,但孟帅能感觉到他也很担心这件事。

    所以当水老每天晚上重复的不厌其烦的问那一句“你明天还来吗?”他也只能回答:“我一定来。”

    当然,这可不是他决定留下来的唯一理由。

    让他四个月坚守茅草棚,练功不辍,另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在这里。

    缓缓闭上眼睛,灵魂仿佛受到了什么召唤,渐渐飘忽起来,直到眼前出现了一片黑土。

    那是一片诡异的土地,从他鸟瞰的视角来说,并不大,大概也就是半个篮球场大小,被包围在一片浓浓的雾气当中,形如孤岛。

    在黑土中央,只有一株巨大的树木,通天彻地,仿佛不周山一样撑起了整个世界。但它的外形,还如同一根树苗一般青绿,茎干上只有小小一团树冠,却在中央长着如捕蝇草一样的两片夹子。

    那两片叶夹牢牢夹住一物,坠的往下歪落,树冠上长着几枚青涩的果子。

    而在树木旁边,有一块丑陋的灰突突的东西。乍一看好似一块岩石,再仔细看时,能看到两只大眼鼓出,分明是一只雕塑一样的蛤蟆。

    这土地不知从何而来,但孟帅穿越之后,每每做梦,就能神游一遍。虽然不得其门而入,始终没能以任何形式踏上土壤一步,但他心中有数。

    这土地,这树,这蛤蟆,都是自己的。

    他也是看了那么多年小说电视的人,焉能不知道,这或许就是自己重活一世,收到的一点点小福利?

    在这不可知的异界,能有金手指傍身,不管它是什么用处,到底能让人安心。但孟帅自从发现这个地方,安心没感觉,只感觉糟心了。

    原因是这捕蝇草一样的巨大植物的叶子当中捕获的那个东西,虽然看不清楚,但还是从叶子中间露出一双鞋来。

    一双运动鞋,还有一角牛仔裤。

    这特么就是他的脚。

    虽然换了个身体,但前世那身体他用了二十多年,哪有认不出来的道理?

    在他记忆中,他是远游踏青时,一脚从悬崖上踩空,落了下去,没在悬崖下找到老爷爷,倒是穿越到了异界。

    好吧,既然是魂穿,原来那身体指定是废了,这还罢了,但让他看见自己前世的身体被捕蝇草捉住一点点的消化是怎么回事?

    这四个月来,他可是亲眼看见自己的牛仔裤一点点憋下去,这点血肉想必都喂了树苗了。

    最可气的是,这捕蝇树能够把他吃下去,还是多亏了孟帅。

    目光上移,在黑雾上方,悬着一轮太阳。

    说是太阳,比起外界那个大火球可差的太远了,顶多算一个亮一点的灯泡。

    但就是这么个灯泡,制造起来也不容易。

    本来这个世界是一片漆黑,只有朦朦胧胧一片雾气。每当他练了一遍那鬼功夫,就有一丝光亮窜上天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现在这个小灯泡。

    这小灯泡不但小,而且一日不充电,就会消散少许,每次少一丝光亮,那雾气便合拢一分,孟帅虽然不能监视捕蝇草的行为,但料想它没有阳光作用,就不能吸收养分。

    按理说,为了保留残躯,他应该不提供能量才是,但孟帅也豁出去了,死了的身体也就能做个纪念,何况现在拖出来也是吃了一半的。他非要看看,到底这捕蝇草吃完了东西,到底还能干什么。

    如果它吃完了不吐骨头,抹抹嘴就罢了,孟帅定要一把火烧了这个鸟树。

    看这几天的样子,它吃得差不多了。

    黑土地上,掉下一只运动鞋。

    那代表撑着运动鞋的骨头已经完全化尽,它失去了着力,就掉下来了。

    想到这点,孟帅由衷的想吐。

    但从心底,他也感受到一缕轻松——和前世最后一缕牵挂,终于完完全全的消失掉了。

    只是,那捕蝇草到如今还没露出任何有用的迹象,那几颗看起来可能是果实的东西,至今还是青皮,就是熟了,好像也没法拿来吃......

    再给你三天,不表现出你的价值,别指望我再给你提供任何能量,活活饿杀你这鸟东西。

    恶狠狠的想着,孟帅睁开了眼。

    水老的小院,在学堂的最里面,孟帅要出大门,还要穿过两层院子和一个操场。他放学算是晚的,外面的孩子早就散了。毕竟镇上的孩子大部分家境寻常,年纪稍微大点就要分担家里的活计,每天练四五个时辰,家长也不会乐意。一般到了下午就放学了。

    每天孟帅穿过操场的时候,看到的都是空荡荡的黄土地。

    今天却不同。

    操场上居然有人。

    黄土地上,一个瘦小的身影手持一根大铁枪,正舞作一团。

    身形轻捷如飞,大枪如虬龙一般盘旋飞舞,在傍晚的暗色下舞成了片模糊的黑影。

    有人在练枪!

    孟帅一下子来了兴趣,这学堂里练拳的多,练枪的少,这么晚还练枪的更是少之又少,至少他还没见过。这次看到难得的场面,不由走上了几步。

    走得近了,孟帅能感觉到铁枪带起的劲风扑面而来,波及数丈,把他逼得一时不能靠近。

    舞枪的那人是个跟孟帅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一身白衣短打扮,干净利索,比起那一丈零八寸的大铁枪,他的身躯太矮小,但是身姿矫健,丝毫不见沉重。

    这小子是......

    孟帅想起了,好像是学堂中的一个学生,叫方轻衍。

    是叫这个名字吧?

    孟帅这些日子在后院里日出而睡,日落而归,龟缩不出,和其他同龄的孩子基本没交集,能对着方轻衍的脸叫出他的名字已经十分不易,还是因为这名字很有武侠风主角范儿他才印象深刻,至于这孩子的性格为人,那是全然不知。

    他只知道枪是真好。

    但见方轻衍一杆大枪在空中点点刷刷,如毒龙钻洞,一抖枪花,竟扎出五个枪头的影子。

    枪头分影,那是五虎断门枪练得娴熟而流之后的表现,学堂总教头,名震一方的“铁臂枪”侯林,也只能扎出五个枪头。

    难道这孩子跟练枪数十年的侯教头一样的造诣?

    一套枪耍完,方轻衍收枪而立,一口长气吐出,胸口有些起伏,显然也感到了疲劳。

    啪啪!

    掌声响起。

    方轻衍眉头一皱,回头看到一个圆脸男孩正在傻笑着给自己鼓掌,登时脸色一沉,瞪了他一眼。

    孟帅出于礼貌,为方轻衍鼓掌表示佩服,但见他不怎么高兴,便讪讪的放下,咳嗽了一声,赞道:“好功夫。”

    方轻衍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遍,道:“原来是你。”

    孟帅再笑着点点头——他虽然不认识其他人,但因为他坚守水老五年的行为,已经相当有名,在孩童中间也算是个名人,当然名声不大好就是了。清了清嗓子,道:“你的枪炼的不错,已经不在侯教头之下了。”

    方轻衍轻轻的哼了一声,孟帅接着道:“不过,是不是太早了?”

    方轻衍一怔,孟帅接着道:“其实不用这么着急练重兵器的。咱们练武的人,从开始打桩、蓄力,练松了筋骨,积蓄了力气,学习拳法,就进入了‘行拳’的境界。通过练习拳法,配合手、眼、身、法、步,浑然一体,可以出门与人交手,这方为‘走马’境界。再往上突破,气灌内府,五脏强劲,到了‘举重’境界,凭空生出数倍于常人的大力气,才算迈入了武林好手的门槛。我看你手眼合一,身随意动,应该已经到了走马境界的巅峰,距离举重境界一步之遥,那时候再根据自己的力量选择重兵器,岂不更方便?”

    想了一想,孟帅又补充道:“你别学他们,很多人一辈子突破不到举重境界,因此为了追求一时武力就不管不顾的练起来。其实这么年幼炼重兵器,一是伤筋骨,对以后影响不好,二来到了举重境界兵刃不伏手,还要重新练过,那不麻烦么?你又何必急在一时三刻?”

    方轻衍闻言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突然冷冷道:“你懂个屁。”

    孟帅陡然觉得脸上一热,同时泛上红潮,一直红到脖子,道:“你说什么?”

    方轻衍道:“我说你不知道从哪里听了一耳朵歪理,也要在我面前卖弄,你还不配。”说着一甩袖子,转身就走。

    孟帅气得手指发凉,喝道:“你给我站住!你......别太不识好歹,我好心好意的劝你,真是好心遭狗咬。你怎的出口伤人?”

    方轻衍道:“因为我看不起你。”神色中终于毫不掩饰的露出一丝轻蔑,“所有这院子里的孩子,我唯独瞧不起你——大街上的乞丐也比你强。这院子里练拳的,有资质好的,自然也有笨的连一套拳法也打不下来的。有家里有钱的,也有穷的只为吃这里一顿免费午餐的。但他们都还知道上进,就你一个人,就知道混吃等死。”

    孟帅重复道:“我混吃等死?”

    方轻衍道:“不是么?那么多人看出老头是骗子,我看你肩膀上顶着的那个也是个脑袋,你难道看不出来?你为什么还要在那里一练数年?分明是躲在屋里偷懒,怕吃苦,怕吹风,怕跟别人一样在太阳底下流汗!这么大岁数了,在家里吃喝睡,在学堂里也是吃喝睡,说你是混吃等死,都便宜了你。你就是一百斤白面蒸出个糊饼——废物点心。”

    他骂的刻薄,孟帅先是暴跳如雷,后来反而慢慢平静下来,听完了之后,心平气和的点点头,道:“说完了?好,你跟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