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感言

半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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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逆界九天》完本的日子,写最后一章的时候我踌躇了好久,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给初长成人的女儿披上婚纱一样,总觉得女儿要嫁的是个畜生,心头总是难以平静。

    最终,还是将最后一章写完了,结束的时候好几个读者都说太平静了,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波澜四起,我想了想,给了他们一个完美的解释。

    一个结局就是一个开始,结局总是平静的,因为新的开始会很激烈。

    到最后,算是将他们弄消停了,可是自己却消停不下来了,《九天》写了三百五十六天,差九天刚好一年,速度或许没有当初的《兵王》那么快,字数也不及《兵王》那么多,但是《九天》却是我写得最头疼的一本书,这本书没有太多的诙谐搞笑,想尽了无数个角色的名字,磨破了脑袋去想那些武功招式,一字一句的将打斗时候的场景书写得更加身临其境,这是我最犯难的时候,我记得写《兵王》的时候卡过好几次文,最严重的一次用了四个小时写了一章,而写《九天》的时候,最严重的一次卡文,我用了七个小时,写了半章。

    很多同行告诉我,他们写书最享受的一刻就是完本的那一刻,看着自己书写了那么多的字数,总算将书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这其实的确很值得喜悦!可是我感觉自己有时候挺心里病态得很,总感觉写完一本书就跟将女儿嫁给一个畜生没什么区别,至少,你会在很多年内不会去翻起她,像当初的《兵王》,能让我自己记住的角色,也只是屈指可数罢了。

    罢了,每本书会有新的开始,我也要有新的开始,我是个奇葩的人,从《兵王》的都市黑道,到《九天》的异世玄幻,再到现在已经书写了百万字的《特工》的都市异能,我书写的题材从来没有固定过,现在也一样,我又准备写一本都市修仙的了,我想把主角写得笨笨的,或许又会很难掌握,但是我很享受这其中的过程,看着自己书写的人物变得灵动起来,就觉得自己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造物者。

    我喜欢前几天我说过的一句很不要脸的话,是这样的。

    “我把床搬到电脑前,不是因为寒风禀冽时有温暖的被窝,也不是因为累了便能躺下,而是因为我希望做梦都能在我的书里。”

    哈哈,说这话我或许太无耻了,因为到现在我都还在被窝里呢。

    不过话说回来了,我的确很喜欢自己写的书,我不想给自己的年轻留下任何的遗憾,我甚至很想在写完一本书之后尽快的将书的内容给忘了,而等我老了,六七十岁的时候,我再翻开看看,哪怕是看得起一身鸡皮疙瘩,应该也是极好的。

    九天的结尾,郑枫最终没有跟任何人见着面,其实这是有遐想空间的,写结尾的时候,我想了好久好久,我觉得,光是我一个人遐想,着实无趣了些,于是我留下了很简单的悬念,之后的郑枫会是什么样,我就不知道了,因为在看书的每一位读者心目中,或许他最后的结局都不一样。

    啊!风吹着好凉快,一章书卷一杯苦茶,又是一天要过了,明年的今天,或许留下的字卷又会多了许多,别问我我的哪一本书好看,我会说……

    下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