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六章 两万金铢

罗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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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六章

    ‘舞丑啊,帮个忙,替我算笔帐吧,拍卖会上卖出的每件东西,浮萍居抽取一成做为报酬,所以两万金铢卖出的东西……’

    ‘实际收入一万八千金铢。’

    ‘对,而我们拍下青木玉令,花掉一万七千金铢,但青木玉令又是我们自己拿去卖的,这一万七千金铢……’

    ‘扣除手续费,可进帐一万五千三百金铢,加上拍卖菩萨印剩余的一千金铢,龙牙扣手续费后的八百一十金铢,此次拍卖会所得,您一共进帐一万七千一百一十金铢。’

    ‘对,一万七千一百一十,那我们到底付出了什么?’

    ‘您总共付出一只冒着生命危险,辛苦轰下的龙牙,一篇拿小妞当实验品拼出的残缺功法,还有一块顺手捡来的烂牌子。’

    ‘唔,你说得好像都对,但我怎么觉得……越贵重的东西,入手就入得越轻易,偏偏价钱还他妈的卖贵到天上去呢?’

    ‘这正是资本世界的体现啊!’

    拍卖会完结后,孟衍开始结算当天损益,一连串进进出出的数字,弄到他完全不知自己是赔是赚,连舞丑都对这点很讶异。

    ‘主人您想得出那么细致、缜密的计画,却对这么简单的数字没有概念,这真是……太让人想不透了。’

    ‘哪有什么想不透的?不就是因为有你在,我懒得算算数吗?我本来就是三月山里长大的野小子,生活又不用和数字奋斗,哪怕后头吞了整间图书馆,可不会算的东西就是不会算,再说了,你也别往我脸上贴金,什么细致、缜密的计画?还不就是一笔钱,左手换右手。消失的部分当成广告费而已,这很困难吗?’

    孟衍的计画,并不是一开始就成形,是在与浮萍居的交涉中,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当时,舞丑正提出建言。

    ‘黑帮商会重视利益。主人您后续交易,最大的筹码,表面上是千雪峰中所得的各类战器残片与物资,可考虑到风险,这条路实在不太理想,卖出的量不能大。一旦大量释出,不光是会引起旁人注意,追查过来,更还会导致价格崩盘,无法利益最大化,很不划算,因此……还是建议您另外掌握一种新商品、新技术。与浮萍居的合作也能更长久。’

    基于这个建议,当孟衍意外搞出血钻这个作品后,就加意完善方法,特别是舞丑已经计算出来,如果血钻的一些致命缺点得到改善,将来很有可能全面取代丹药,是彻底颠覆练丹之道的革命性产物,这就让孟衍投注更多心血去完善。

    当这一切都有所成。眼前就面临一个抉择。

    ‘主人要把血钻的利益最大化,先该进行的,就是量产,把价格压低,加大数量,这才能对世界产生根本性的改变,一旦击垮现行的炼丹系统。独占市场,将来就任您呼风唤雨了,而根据计算,开头的几年。只要您全天不停地开工,将可以……’

    ‘等等!有没有搞错?全天不停?几年?你有病啊!我开这东西,只是想多一件筹码在手,不是想让自己整天做苦工的,况且,当前制造高等血钻,必须依靠不竭之能,换句话说,只能靠我一个……量产,你真想活活累死我啊!’

    ‘那么,就只有走向另一个极端了,把血钻的价值与价钱提高,甚至是夸大提上去,这样所获得的利益,虽没有广泛量产来得大,却也不失为一条路。’

    经过思考,这条建议被接纳了,跟着开始进行的,就是整个造势计画,在这样龙虎相争的拍卖会上硬插一脚,替自己新开的工作室与产品,打了一个大大的广告。

    ‘虽然说,没往外掏什么钱,只是少赚,不过这广告费还珍贵啊,随便一算,我就等于砸了一万几千的宣传成本。’

    ‘但效果却是很明显,现在别说整个伏流城,就算东土,还有四方天下,恐怕都听到您的工作室与血钻声名。’

    ‘这次拍卖,应该能把血钻的名气捧得很高,再后头,估计就有订单,能够把广告费一点一点赚回来。’

    ‘主人,其实……像您这样位置的人,目标应该更远大一点,对于站在顶峰位置的人,钱从来就不是问题。’

    ‘放你的狗臭屁啦,最好钱不是问题,你看那个木老头,臭屁得像什么一样,还是什么少皇,算是顶峰之人了吧?拍卖会上,还不是被钱卡得死死,看了他的样,你敢说钱不重要?我有种预感,要是在这方面多加开,说不定……是种比任何战器、功法都强大的力量。’

    孟衍在心里与舞丑闲话,独自漫步在伏流城中,葬骨岭大事已了,拍卖会也告一段落,伏流城中的各派子弟都要回去,孟衍等人也是一样,准备要回千雪峰去,但在启程之前,孟衍心里有件事还放不下。

    ‘那天参加大抽奖,让我意外抽到凤血魂,后头成就血炼之法,晋升了一级,帮助很大,于情于理,我都该要还这份恩情,去道个谢。’

    ‘主人,为啥您的心跳与脑波,显示出来的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您应该是想去抢走那个竹瓶,这才是真的吧?’

    ‘干!是谁教你没事总顶撞老板、打老板脸的?我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吗?人家对我有恩,抢人家瓶子这种缺德事,我是死都不会做的………但给我机会再抽一次,应该不那么过分吧?’

    ‘……难怪主人您没让人跟了。’

    ‘闭嘴啦!’

    孟衍急急忙忙,赶往那天的街区,想去找那个叫烛华的小女孩,结果才刚到那边,就现一群人从巷内出来,正是之前见过的那群名门子弟,他们大声哄笑,有些人的衣角沾血,似乎刚动手杀过人,而其中一个人的手上,还拿着那个看来很眼熟的竹瓶,脸色得意洋洋,说抢这东西回去,也不算白来一趟。

    身影依晃,孟衍拦在他们之前,阻住去路。

    “……话先说清楚,要命的,放下瓶子,把话说清楚,要是不能让我满意,你们……就当定我还人情的礼物了。’